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9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 号)规定,2019 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4 月 5 日放假,与周末连休。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并做好安全、应急、维稳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我院校园平安、和谐、稳定。(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