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管理机构,各教学教辅机构,各群团组织,各直属单位: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大参林奖教奖学基金”评选细则(2023年修订)》已经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17日
广茂健职院〔2023〕142号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大参林奖教奖学基金评选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