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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8 点击量:

各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5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我院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10月8日前,各系组织学生申请、审核、公示结果。

10月8-10日,各系报送《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excel电子表格)、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每份首页右上角用铅笔写上与初审名单表一致的序号)、综合测评相关数据。

10月10日-10月14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审核各系报送材料、上报学院通过、公示结果,并报省资助中心。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10月8日前,各系组织学生申请、审核、公示结果。

10月8-10日,各系报送《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excel电子表格)、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扫描版)、综合测评相关数据。

10月10日-10月14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审核各系报送材料、上报学院通过、公示结果,并报省资助中心。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10月22日前,省教育厅下达国家助学金名额。

10月25日前,各系组织学生申请、系内审核、公示结果,并将《2018-2019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excel电子表格)报送至学生处。

10月30日前,学院组织学生申请、校内审核、公示结果。

10月31日-11月5日,学院报送评审结果,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高校本专科资助子系统中审核提交结果,省教育厅初审学院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

具体工作安排,待省厅名额下发后再确定。

二、各系、部推荐名额分配

部门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总数

1

30

省厅另定

医技系

拟推荐1个

4


药学系

拟推荐1个

11


护理系

拟推荐1个

15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组成(一式1份)

1.《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excel电子表格)。

2.每名通过系初审学生的《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每份首页右上角用铅笔写上与初审名单表一致的序号)。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组成(一式1份)

1.《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excel电子表格)。

2.每名通过系初审学生的《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扫描版)。

(三)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组成(一式1份)

1.《2018-2019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excel电子表格)。

四、其他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各系根据国家、省和我院印发的《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茂职院〔2016〕132号)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同时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过程中,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不得采取公开演讲等方式。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系按照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4日

撰稿:王美平

审核:王美平

签发:吴盛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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