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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点击量:

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学生会工作的实际,现就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推选产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候选人名额总数及分配

学代会正式代表为73名。代表候选人名额划分严格遵循全国学联有关文件要求,充分结合我各系学生人数讨论确定

二、代表及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资格及条件

学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上学年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应:

(一)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以内;

(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中的优秀典型

学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本单位学生酝酿提名。提名代表应包含各年级、各专业,其中非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数一般不低于本单位代表的60%,各代表团按选举工作进程安排报送相关材料至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经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

主席团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后,按名额分配推荐提名,大会采用上下结合协商的方式,根据多数选举单位意见,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并报党委学工部、院团委、院党委学联同意后,确定候选人名单。主席团由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选举结果均报党委确定、学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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