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
学院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关于开展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2 点击量:

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为奖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在籍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将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补考科目,上一学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班级)的前50%,同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班级)的前50%;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二年级(含)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在籍学生。

(七)家庭经济困难属实,已通过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俭朴。

二、评审原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材料范围

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范围为2024-2025学年,应用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参评的材料(如所获奖项等)时间范围为20249月1日到20258月31日。

四、评审名额分配

序号

院系

2023和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人)

名额分配 (人)

1

临床医学院

125

57

2

护理学院

327

150

3

医学技术学院

168

77

4

健康管理学院

131

60

5

中医药学院

163

75

6

食品药品学院

176

81

合计

1090

500

 

五、评审工作领导与监督

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国家奖学金的组织、评审监督、奖助学金发放等。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党政办公室、纪检室学生工作部、教务部、招生就业部、财务部团委等机构负责人以及各相关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组成。

相关二级学院成立学院国家奖助学评审工作小组, 负责各相关二级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组织、评审、监督、奖助学金发放等。组长由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院长担任, 副组长由学院学生资助负责人担任, 组员包括全辅导员。

六、申请和评审程序

()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109日前将《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表》(附件1)通过宏校验的电子表格,个人学业成绩单纸质版(盖教务章)与及所获奖项、综测加分的佐证材料扫描PDF合并按“年级班级姓名”命名提交给班级辅导员。

()班级评议

辅导员组织班干部、学生代表等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根据申请条件及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通过的名单和申请材料于1013日前一并提交至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二级学院评及公示

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严格按照附件2的要求进行审核,按分配名额等额评审出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并将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二级学院学生资助负责人需要1021日前本学院初审完成公示的名单和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并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中导入候选学生信息(具体操作参考附件3,用户密码信息可联系杨柳妹老师获得)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二级学院推荐的等额候选人提交的申请表和学业成绩、综测排名和奖惩情况等相应材料进行复审,并在10月23日前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及问题反馈

()学校公示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无误后,汇总材料由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中组织完成校内评审专家评审工作,最后将评审通过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上报推荐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将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名单上传全国系统,并上报省教育厅评审及备案。

()对评审过程有异议的学生,可在二级学院和学校公示期间向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提出反馈,或者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反馈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学生对二级学院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室提出投诉或举报

七、报送时间

二级学院学生资助负责人收集汇总推荐学生候选人相关申请材料,20251021日前提交,需要提交材料详细列举如下:

1. 登录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导入公示无异议后的推荐学生候选人的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表https://gdxszz.gdedu.gov.cn)

2.申请学生的获奖情况等相应佐证材料的PDF扫描电子材料,每名学生扫描件以“班级名称+学生姓名”命名放在一个压缩包中,压缩包以“院名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佐证材料”命名,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mjyxszzglzx@163.com

3.推荐学生候选人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章和系部章)、综测排名表(盖系部章)的纸质材料提交到行政楼505杨老师处。

八、注意事项

根据往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提交材料审核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申请理由填写不规范,如:字数过短、存在病句和语言表达有误。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填写不符合要求(详见附件2)。

2.获奖名称填写不规范(请以奖状上的名称为准,技能证书非奖项,请不要在奖项处填写技能证书项目)

请各二级学院对照以往存在的一些问题,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并向学生反馈修改,避免本次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复审的材料存在同样问题。更详细的审查细则请见于附件2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表

              2.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审查细则

      3.应用《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中的

        “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功能”操作指引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59月22

附件2: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审查细则.docx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表.xls

附件3:应用《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中的“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功能”操作指引.pdf


责编:杨柳妹

校对:张金莲

初审:吴双江

终审:付四伟

Copyright © 2015-2023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1号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071133号
技术支持: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
招生办公室:0668-2902527
学院党政办公室:0668-2904258
学校网址:www.gdh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