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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8-04-25 点击量: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教育广大学生遵纪守法,培养学生具有高远的理想、精深的学术、强健的体魄、恬美的心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院正式注册接受教育的专科学生。其他类型学生参照执行。

第三条已入学报到,尚处在学籍审查期的新生,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批评教育与违纪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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