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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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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2018﹞26号)文件,结合我院实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6月1月—6月25日:未还清贷款的贷款毕业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并完成毕业确认。

系统操作流程: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个人信息变更”功能,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6月29日:学院学生处对未在毕业前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召开“诚信感恩法治教育暨贷款毕业确认大会”。

2、组织学生完成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

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学院学生处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继续由财政贴息。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对象

贷款毕业生考取本科,并继续就读,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毕业前30天内向学生处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毕业生,须在9月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学院学生处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附件1);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1、5月20日--9月5日:学生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登录系统申请还款计划变更。

2、9月6日--9月20日:学院学生处登录系统,进行还款计划变更审核,并提交上报,于9月20日前《广东省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2018届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汇总表》上报省教育厅助学办。

学生工作

 2018年5月22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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