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管理机构,各教学教辅机构,各群团组织,各直属单位:
为奖励在教学、科研或科研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就的教职工,根据《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大参林奖教奖学基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广茂健职院〔2023〕141号)和《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大参林奖教奖学基金”评选细则(2023年修订)》(广茂健职院〔2023〕142号)文件规定,科研部将组织开展“优秀教科研工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从事科研工作或科研管理工作的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程序
(一)所需材料:《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大参林奖教金”申请审批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yb2904261@163.com, 纸质版提交至科研部。
(二)提交时间:2023年12月17日前截止;
(三)评选程序:科研部对所提交个人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原则上按1:3的比例,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排序推荐,评选程序按《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大参林奖教奖学基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执行。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成果、知识产权争议,没有发生学术不端现象;
(二)熟悉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科研思维和科研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协助学院科研部、所在机构开展教科研工作;
(三)教科研工作成绩突出,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评比、科技科普类比赛获奖;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工作表彰;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类比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2.主持省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或者成为省部级以上教科研项目组主要成员,在项目研究中起到骨干引领作用;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2万元以上横向项目;
3.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正规出版专著1部以上;
4.以学院作为申请人获得国家授权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或计算机软著1项以上,且有转化到账经费;
5.负责的教科研管理工作以学校名义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附件1: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2-2023年“大参林奖教金”申请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