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及个人:
为做好学院科研项目的结题(鉴定)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完成,现集中组织2025年上半年科研项目集中结题(鉴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范围
2024年及以前立项的,到期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
二、结题(鉴定)材料要求
1.各类项目结题(鉴定)所需材料及提交时间详见附件1:《2025年上半年各类科研项目结题(鉴定)工作指引》。
2.电子版材料请按顺序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由项目负责人所在机构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初审后,发至科研部邮箱。
3.纸质材料请按清单列表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做好文件封面和目录,统一用档案袋装好交至科研部(可待电子版材料审核无误后再制作装订版)。
4.如确需延期,请于项目应结题日期前3个月内将相关的纸质版事项变更申请表送至学院科研部。
三、结题(鉴定)注意事项
本次结题(鉴定)工作由各机构自行组织,不同来源项目的结题(鉴定)形式、验收标准、专家要求及完成时间详见附件1。 参与结题评审工作的校内专家,须从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库名单详见附件2。其中要求会议形式验收的,需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及专家信息报至科研部备案,由科研部人员参会跟进。
各项目结题(鉴定)所需表格请前往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官网-科研部-下载专区下载。请各机构按照结题要求认真审核,汇总申请2025年上半年结题(鉴定)的项目,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5年6月10日前发至科研部邮箱。
联系人:阮晓茵,科研部邮箱:kyb2904261@163.com。
附件:附件1:2025年上半年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各类科研项目结题(鉴定)工作指引.xlsx
附件3: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各类科研项目结题(鉴定)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