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预通知》通知精神,围绕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有关单位举办第六届“创客广东”茂名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一届“创客茂名”大赛。
一、大赛目的
激发茂名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双创”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有效吸引国内外科技人才和项目落户我市,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与转型升级,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促进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
二、赛事组成
第六届“创客广东”茂名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一届“创客茂名”大赛分为企业组和创客组。赛事分为网络报名、海选、培训辅导、初赛和决赛五个阶段。
三、赛事领域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大赛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机器人、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
四、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参赛企业需为独立法人,且注册地在茂名市(含各区、县市、经济功能区)地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鼓励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及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参加。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鼓励茂名籍外地创业团队参赛。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或授权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参赛者通过网络注册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茂名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s668.com/)设置的“创客广东”专栏了解详情及报名入口链接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其他地市“创客广东”地市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赛事报名时间为:为本通知发布日期起至2022年5月10日24时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如若通过海选初赛时间表如下:
六、扶持政策
参赛项目奖项
为了调动广大参赛者参赛积极性,组委会设置赛事参与激励奖:对于企业组、创客组报名前50名的参赛者,根据报名系统记录的“报名提交”时间先后顺序前50名,且通过赛事海选评审的参赛项目(除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获奖者外),各确定40个参赛项目奖励1000元现金及赛事纪念品1份。
大赛设置优秀赛事组织奖若干名,向积极参与及支持大赛工作以及对于大赛的整体组织开展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颁授“突出贡献单位奖”若干名,对为参赛企业、创客提供专业服务支持的单位颁授“赛事专业服务支持单位奖”若干名对初赛和决赛评委均以组委会名义颁授聘书。
七、其他要求
1.请师生积极参加本次大赛,自行上茂名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s668.com/)设置的“创客广东”专栏了解详情及报名入口链接报名。
2.具体参赛细节见附件《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广东”茂名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一届“创客茂名”大赛的通知》
附件: 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广东”茂名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一届“创客茂名”大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