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中心
学院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机构设置 > 教辅机构 > 实训中心 > 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3 点击量:

各党政管理机构,各教学教辅机构,各群团组织,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研究部署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实验室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1.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组长参照《实验室安全排查记录表》(附件1),组织小组成员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生物安全、化学安全、特种设备等类别危险源及风险点。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台账(附件2),对可立行立改的隐患进行整改,对无法立行立改的隐患,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于1月18 日将纸质签名版及电子可编辑版报送至实训中心梁小艺老师(1053710320@qq.com)。

三、严格落实假期实验室管理工作

1.放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如确有必要开放,需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开放实验室预约使用登记表》(附件3)和《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实验室使用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4),报实训中心批准后方可使用。

2.寒假期间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各单位应加强对实验室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单独进行高风险实验活动。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前,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关闭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等,确保实验室设施的安全。有危险性的实验须有至少两人在场,在教师指导下开展。

3.对于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做好“四防、四关”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并按学院要求粘贴封条进行关闭。

 

附件1.实验室安全排查记录表

2.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台账

3.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开放实验室预约使用登记表

4.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实验室使用安全责任承诺书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实训中心

                          2024年1月10日

附件1:实验室安全排查记录表.doc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台账.xlsx

附件3: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开放实验室预约使用登记表.docx

附件4: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实验室使用安全责任承诺书.docx


Copyright © 2015-2023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1号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7071133号
技术支持: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
招生办公室:0668-2902527
学院党政办公室:0668-2904258
学校网址:www.gdh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