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机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机制,及时排查与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的实验室环境,结合我院实际,成立第二届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2.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与完成本系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备案工作;
4.参与本系部实验室工程项目、实验项目、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等的安全论证与评估。
二、资格要求
1.拥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遵守宪法法律;
2.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掌握相关领域规范及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3.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副科级及以上职务。
三、其他要求
1.系部、中心各推荐专家2名,请于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专家推荐,填写《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实验室安全专家推荐表》,报送至医技实训楼201室备案;
2.实验室安全专家一经确定,聘期为两年,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提前1个月向实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做好工作交接。
附件: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实验室安全专家推荐表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实训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