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正常教学科研秩序,按照省教育厅及市安委会要求,结合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总体部署,8月30日下午,副院长梁明进带领实训中心、科研部、宣传部相关人员对实验室安全与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版)》文件要求,对实验室消防设施、水电安全、气体钢瓶使用安全、微生物实验安全、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管理等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我校实验室整体安全状况有了较大改善,实验室安全隐患较往年明显减少。但同时实验设备缺少安全操作规范、安全警示标识张贴不明显、科研实验室实验用品存放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记录,并与实验室人员进行了沟通,提出了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
结合此次安全检查,梁明进副院长就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认识和政治站位,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抓好抓实抓牢实验室安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各项制度,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物、压力容器等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要加强常态化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限时整改,彻底堵塞漏洞,确保实验室安全万无一失,充分保证我院实验教学、科研正常进行。
(图为梁明进副院长对氧气瓶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图为梁明进副院长对科研实验室的管理进行检查)
撰稿:李晴
摄影:黎少娥
初审:宋丽燕
终审:梁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