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系学风学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教学秩序,落实课堂考勤制度,严明学习纪律,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并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要求参加各项教育教学的活动。
课堂考勤与纪律
第三条 课堂考勤由任课教师及考勤工作人员负责,任课教师可根据实施细则、课堂规模、授课方式等综合确定课堂考勤形式及出勤记录方式。
第四条 学生应提前到达教室,做好上课准备。学生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课。上课期间,学生应集中精力,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看小说、聊天、睡觉、随意出入教室、吃东西等。
第五条 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按学生请假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按规定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以旷课论处。(详见附件1)
第六条 学生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者,须经任课教师批准。班干部应积极主动配合教师以及考勤工作人员进行出勤考核,不得谎报、瞒报出勤情况。
第七条 学生的言行举止应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衣着应整洁、得体,不准穿拖鞋进入教室。参加实践课时,学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和任课教师相关规定。
第八条 学生进入教学场所(如讲座、会议等场所)及公共场所应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第九条 学生不得将食品带入教室以及实训室食用
附则
第十条 本规定由护理系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学生请假事务管理要求(试行)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护理系
2024年11月4日
附件1
学生请假事务管理要求(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学生日常请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勤机制,确保日常教学活动能够顺利开展,每个同学须遵守教学活动的行为准则。具体请假要求如下:
一、病假
病假申请,需提供由具有诊断和治疗资质的医疗单位(即医院)出具的相关佐证材料。病假分突发疾病和一般疾病,请假流程有所不同:
1、一般疾病:须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联系辅导员,经核实同意后,在易班上传请假相关材料。
2、突发疾病:本人可先行就医,并及时(或委托班干)告知辅导员。于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易班,办理补假手续。
3、如患病同学确实因病无法自行就医,可由同学陪同。陪同同学准予公假。
4、病假佐证材料须清晰,可查看日期、姓名和诊断结果等。同一佐证材料不可用于二次及以上请假。
二、事假
1、个人知识技能提升类:普通话考试、专升本考试、学位英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需出示准考证,在易班办理请假手续。特别强调:不能以可自行选择时间的事宜为由请假,如驾驶证考试、接种疫苗等。
2、其他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请假,如直系亲属病重、喜事、丧事等。除极为特殊情况外,请假时间不超3天。
3、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不能请假,且不能以无票为由请假,除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之外。
三、公假
申请公假的同学,须出示已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说明材料,并主动向班干部报备。
四、旷课
旷课扣除全勤分,同时,按照每课时2分扣除德育素质测评分,其他详细要求和相关处分处罚要求详见最新版《学生手册》。
五、考勤班干部工作要求
考勤班干部在考勤表上做好考勤记录(不同类型的请假情况应予以区分标注),并对迟到、早退及旷课的同学进行登记,及时公布考勤信息,并上报辅导员处。
六、其他
1、除突发情况外,请假须提前联系辅导员沟通报备,经辅导员同意批假后,在易班上传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如有耽误课程,一并按照旷课处理。
2、请假手续完成后学生个人需发给考勤班干部进行考勤报备。
3、缺勤(请假、旷课)一学期内累计达三分之一者必须办理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