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关于印发<茂名市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指引>的通知》、《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关于做好 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审核、学工部复审,广东省资助信息系统评定出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95名,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认定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2024年4月15日-4月17日)。如对公示的个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个人与2024年4月17日下午5点前向健康管理与促进系C403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必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必须签署真实姓名以示负责)。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3687776976
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pdf
关于健康管理与促进系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