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三个管理教材管理办法。广东省教育厅根据三个管理办法分别制订了相关的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查看以下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