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茂名市教育局直属院校(幼儿园)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暂行管理规定(修订)》(茂教字〔2025〕82号)规定,为规范开展我校专业群教学实训条件改善项目采购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征集遴选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开展该项目采购代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遴选项目名称: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专业群教学实训条件改善项目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遴选编号:ZBDL2026002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截图)。(格式见附件2)。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4.报名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代理资格,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信息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的截图,格式见附件2)。
5.报名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中签后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场所为茂名市区或电白区城区,且场所必须满足服务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转包不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我校委托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专业群教学实训条件改善项目提供全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控制总价为399925元,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代理机构官网、第三方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等不少于两个公开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完整;
3.编制评审方法、步骤、标准;确保评审标准科学、合理、合规,贴合项目实际需求;
4.组织专家开展项目招标文件论证工作,形成招标文件论证报告,确保采购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及项目需求,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
5.组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严格遵循专家抽取相关规定,确保评标委员会组成合法、公正;
6.自觉接受采购人及财政部门、后期组织的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确保评审过程规范、可追溯;
8.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反馈评审结果,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9.在代理机构官网、第三方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等不少于两个公开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10.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质疑事项,确保程序合规、答复明确;
11.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学校要求,整理归档项目全部相关文件,确保文件完整、规范;
12.本项目代理期限自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工作全部完成止 (若学院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或项目采购出现终止时,代理协议自动作废);
13.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项目相关信息、采购人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予以保密,不得泄露任何与项目相关的未公开信息;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费率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监督。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清晰载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不得将代理服务费转嫁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非现场报名方式,只接受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及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26年4月5日24:00前发报名资料到报名邮箱:jkxyzbb@163.com,以报名资料到达报名邮箱的时间为准,不在报名时间段内的报名资料无效。
3.报名资料:(提供以下资料盖公章后扫描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名称为:【XXX公司—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专业群教学实训条件改善项目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报名表。
1.纸质评审材料包括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报名资料纸质版、资格材料和评审内容佐证材料(评审内容详见附件3《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评审表》。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封装袋及纸质评审材料封面注名:遴选项目名称、遴选编号、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
2.纸质评审材料编制要求: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明确标注“正本”“副本”,副本可用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评审材料须每一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递交或递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3.评审材料要求:评审内容佐证材料需按照《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评审表》逐项准备,清晰载明相关内容,便于评审小组审核评分。
1.选取方式:通过内控程序择优选取,遴选会议结束后,招标办报学院,并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选社会招标代理机构,自中选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告期限为3天。
2.评审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报名且递交评审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标准严格按照本公告“二、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资格”及“五、报名方式及要求”内容执行,只有通过资资格审查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通过第一阶段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足3家,应宣布本次公开选取活动失败,并按规定重新组织公开选取。
3.第二阶段由采购评审小组按照《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评审表》,对通过第一阶段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高低确定成交中选顺序:排名第一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4.公示要求: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及异议反馈,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若发现中标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不符合本公告评审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情形,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合同签订:成交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公示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与我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6.中标招标代理机构被取消或放弃中标资格后,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形由候选机构递补。
7.若中标招标代理机构被取消中标资格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自确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学院社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活动。
八、现场递交及评审相关安排
1.提交纸质评审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始受理纸质评审材料时间:2026年4月8日9时00分)。
2.纸质评审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1号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3.评审时间:2026年4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评审地点: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图书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联 系 人:古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04258
本次采购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届时响应供应商的被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同时应该严格遵守学院指引:
1.到校门口要配合登记才能进入校园。
2.完成投标后立刻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园逗留。
3.请各供应商的被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前一天扫下面二维码向学院报备出入校园。

十一、信息查询
信息查询渠道: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招标采购公告网(https://www.gdhvc.edu.cn/html/zbcggg/)。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招采办
2026年4月2日
